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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:2017年05月26日 09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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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党员干部:
端午节临近,为巩固和深化整治“节日病”成果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,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:
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事事讲规矩、知敬畏、明底线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,自觉做到: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、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、商业预付卡等节礼;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;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;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、同城宴请;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;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。
院纪委
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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